遗嘱继承的房屋,唯一继承人用过户吗
时间:2024-07-25 07:20:08 3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遗嘱继承的房屋,唯一继承人用过户吗

在遗嘱中有效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则需履行相应的过户程序。

首先,继承人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取得死者的书面死亡证明材料;随后前往辖区或者市级公证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完成有关继承权的确立和认证工作,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向房地产测绘部门提交房屋面积测量或者转换的相关申请;接下来,在持有所涉房地产权证、经过公证的继承权证明以及房屋测绘等相关文件后,继承人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的申请,并在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及更名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遗嘱继承的范围有什么

遗嘱继承中的合法继承人,亦即接纳者,须得在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畴之内,并且其身份为自然人;

法定继承人的主体应包含以下人士:

第一类是配偶;

第二类是子女(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拥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养子女);

第三类则是父母(同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及拥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四类是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收养或抚养关系确立的兄弟姐妹以及拥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五类则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若丧偶儿媳妇对公公婆婆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有充分履行主要赡养责任的情况下,他们亦可被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列。

自然人有权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表达将个人财产交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继承的房屋,唯一继承人用过户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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