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一法定继承人需要遗嘱吗
唯一法定继承人不需要遗嘱,但是这不妨碍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自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唯一法定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吗
唯一法定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
3.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5.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