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交付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3-02-18 14:21:39 4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货物交付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赔偿损失。当然,如损失都并非违约所造成的,非违约方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五)违约金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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