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在遇到理赔情况时选择了拒绝处理,那么在尊重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完全有权利采取以下几项必要的法律措施:
首先,双方应积极沟通、进行友好协商,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找到符合实际情况且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被保险人亦可向保险公司所属的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因为仲裁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能得到强有力的执行保障;
最后,如协商无果且仲裁程序未能取得理想效果,被保险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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