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分支机构是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因此在分支机构的债务债权问题和其他的法律风险问题上,虽然分支机构是属于一个独立运营的部门,但是在处理其法律责任的时候是有明确要求的。
一、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分支机构是指什么
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公司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是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按照协议由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和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三、分公司设立合法吗?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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