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故意杀人罪属于重罪,根据规定,只要该犯罪行为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死刑,追溯时效就长达20年,即便20年以后才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也不代表就没有办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
劝人自杀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吗
劝人自杀涉嫌故意杀人罪,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就是逼迫、诱骗他人自杀,也就是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逃避罪责,掩人耳目,自己不直接动手;
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关键点是要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
两者缺一,如果具有对死亡结果的放任追求并且其对自杀者的劝说达到了使人自杀行为的情景,就应当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也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考虑到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不可以犯罪论处。
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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