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病史是“4年”还是“10年”,昨日,投保人张女士致电楚天都市报说,这起纠纷已经解决:保险公司已安排医生为其丈夫进行了体检,并接到了保险公司2万元的赔付,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起纠纷起因是医生误将“4年病史”听成了10年,保险公司据此认为投保人“保前疾病未告知”,解除了保险合同。**人寿武汉分公司理赔部经理唐*云说,楚天都市报报道后,他们调查确认张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公司遂根据保险条例进行了赔付,原合同继续有效。她同时提醒投保人看病时一定要核对病历,以免再造成类似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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