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遗嘱的遗产分配
没遗嘱的遗产分配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数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适当多分。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财产。
4.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5.各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等分割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范围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上述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该放弃的意思表示要想生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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