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员一入职就怀孕,是否有可能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07 10:41:18 1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雇员一入职就怀孕,是否有可能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业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员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减少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除非女性员工要求终止劳动(雇佣)合同或服务协议

怀孕假

首先,产假根据病假支付产假由医生发放,因此工资根据病假待遇支付

第二,产前假,应支付工资的80%

如果您怀孕超过7个月,如果您有工作许可证,您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并获得您所在单位的批准。其中一些属于当地法律法规要求休假的情况。单位批准其休假,并按员工过去实际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

三是实施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地区的产假和生育津贴

,支付标准按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在没有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出生前的基本工资和价格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产),15天(难产)和15天(每增加一个多胞胎婴儿),领取生育津贴。产假津贴是国家对企业在产假期间支付工资的补贴,但其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因此实际产假津贴不等于产假工资,因此,规定产假工资和产假津贴的支付率很高,即: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过去的实际月薪标准,下同)高于产假津贴,员工按产假工资发放,产假津贴返还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产假津贴,可先按产假工资发放,然后由产假津贴补足员工的产假工资与企业剩余工资的差额

,哺乳假按工资的80%发放,为期六个半月,延长期按工资的70%发放

如果女性员工在分娩后有困难并持有工作许可证,经单位批准,可申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工资按员工上一个月实际工资标准的80%支付,延长期按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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