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路会车划伤责任归属,需要看具体情况。责任不清的,可以报警,由交警确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无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左侧超车刮蹭责任属于谁
一、左侧超车刮蹭责任属于谁
1、左侧超车刮蹭责任属于谁,需视情况而定: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无责任;
(4)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二、车辆刮蹭如何处理
1、停车熄火查状况,若车子发生刮擦事故后,应立即选择较合适的地点停车;
2、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注意检查双方人员的安全状况,如果有伤亡、受伤、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应立即报警;
3、记录基本信息,注意记录双方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等信息都是必要的;
4、记录车损情况,注意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照设备及时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
5、明确责任认定,在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时要特别注意双方应负的责任;
6、车辆定损以便理赔,先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在之后的修车程序中要保存好修车发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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