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主要阐述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的计算方法,其立法依据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其股东不同。每个董事只能平等享有一票表决权,而股东以应募股份的形式出资,具有股东身份,因此根据持有股份的数量分享表决权。表决权原则上由董事亲自行使。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的计算方法。其立法依据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其股东不同。前者是因为股东的选择而成为董事的信任,与是否持有股份、持有多少股份无关,所以每个人只能平等享有一票表决权,后者以应募股份的形式出资,具有股东身份,因此根据持有股份的数量分享表决权。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表决权的计算非常简单,只需统计赞成和反对的人数即可得到结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表决权原则上由董事亲自行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的 表 决 权 如 何 行 使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表决权如何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应当在会议前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董事会的决议,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即每位董事都有表决权,且每位董事的表决权都应当得到平等的尊重和保障。在董事会会议上,董事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对决议发表投票。如果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发表投票意见。同时,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即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过半数,决议即应当获得通过。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表决权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表决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介绍了我国《公司法》规定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的计算方法及其立法依据和原则。表决权平等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基本原则,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表决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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