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罪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或立功,一般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逃税罪的量刑标准
逃避税额比较大,在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最高将处以3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是应纳税额的30%以上,将处以3-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纳税人如果采取了上面的违法手段,不缴税或者比应缴税款少,数额较大的话,依照前面的规定进行处罚。但要是多次地实施逃税行为,没有经过处理的,会按照累计起来的总应缴数额来计算。
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了,不仅会追缴逃税者未缴税或是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还会依法追究逃税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偷税罪的人,法律还追究其刑事责任。
明确一下罚金:逃税罪一旦成立,首先是向逃税人追缴税金和滞纳金,其次违反了税务管理基本的规定的处罚,是进行两千以下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是进行两千到一万元的罚款;情节更为严重的,则进行一万到五万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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