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的因素。
一方出轨孩子判给谁
一方出轨,孩子判给谁,具体应以实际判决而定。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会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出发点,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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