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透析的费用医保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具体的报销比例还是要根据您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医院的规定。建议您可以去当地医院和当地政府询问一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同时建议您要积极的配合治疗,避免发生其他方面的不良后果。
住院医保是先垫付再报销吗
住院医保是否需要先垫付再报销,一般因情况而定:
1、只有保险合同中说明可垫付的医疗保险,才能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等到被保险人出院之后,再提交相关资料给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不过保险公司可以报销的钱,一般是用来抵扣已经垫付的钱了;
2、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说可以垫付,那么就还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先支付医疗费用,等到出院之后,再将住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如下:
1、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2、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3、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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