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本时,户主或者委托人应该要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本。公安局办证中心或者派出所核实后就会发放户口簿。还需要携带户主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提出补领的书面申请
怎样办理户口本
申请办理户口本,必须有房产证或者能够证明有房产的证据材料,而且申请人需要是产权人之一。向派出所提出户口本办理申请,申办户口所在地和原住地不是同城的,要先向派出所申请入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入后,再去原居住地办理迁出户口,前往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入户后,派出所会发放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登记机关办理户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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