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终止有哪几种情况?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
二、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如下: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务完成;
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全文4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