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者对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该著作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即行使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具体而言,改编者对于改编作品仅享有消极意义上的著作权,即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改编作品的权利,而不享有积极意义上的著作权,即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改编作品。
改编权与改编者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而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客体不同。修改权的作品类型不受限制;而改编权客体受限制。
3、权利行使方式不同。修改权和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他人行使;修改权还可以授权他人行使,但不同于转让。
4、对于权利的限制不同。修改权中包括合理限制;改编权则没有。
5、保护期不同。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制;改编权则有期限。
此外,修改权只能属于作者或版权人,改编权可以是被作者或版权人所授权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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