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的特征,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是刑事违法性,三是应受刑罚惩罚性。
一、社会危害性如何理解
社会危害性是指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应当十分注意考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以及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这都是定罪量刑的依据。
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2)危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单方意志性是否属于犯罪
单方意志性不属于犯罪。
犯罪是的特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三大基本特征。
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具体如下:
1、严重危害社会性。是犯罪行为必须是严重危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具有刑事违法性。是犯罪行为必须触犯了刑法的明文规定;
3、应受刑法惩罚性。即犯罪行为必须是根据刑法规定应该进行刑事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的三要件具体如下:
1、犯罪构成该当性,犯罪构成该当性也称构成要件符合性,是指构成要件的实现,即所发生的事实与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要相一致。具体来说该当性中包括了行为主体、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几个要素;
2、违法性,违法性要求犯罪行为不仅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实质上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即必须是违法的行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有违法阻却事由。违法阻却事由是排除具有该当性的行为的违法性的事由。违法性阻却事由一般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被害人承诺等;
3、有责性,有责性指能够就满足该当性和违法性条件的行为对行为人进行非难和谴责。是否具有有责性应该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故意或者过失等方面考察。此外,有责性还有两种阻却事由,一是违法性认识,二是缺乏期待可能性。
三、在法庭积极认罪能减轻多少刑法
在法庭积极认罪想减轻刑法的,应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应具备一下条件:一是适用范围只能适用于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情节不是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二是赔偿必须以犯罪人真诚悔罪为目的、以积极主动为前提;三是赔偿必须经过被害方同意;四是赔偿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但那些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为恶劣的犯罪案件就不能因为犯罪人赔偿损失而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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