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意志的正式表达,会对对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于被处罚人,警示的制裁效果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和不良的社会舆论环境。实行警告处分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了解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行政警告具有提醒注意、不再犯罪的含义,属于纪律处分。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罚机关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别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重大决定的,给予辞退处分;(二)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三)拒不执行机关的换届决定;(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的决定,审计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关;
(五)违反规定拒不回避,影响公共事务公平履行,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在离任、辞职、辞职时拒不办理公共事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被辞退;
(七)旷工、因公外出,或者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的;(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设立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委托的;(五)招标、征用等事项的处理,违反规定需要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决定的城市房屋拆迁和拍卖。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社会公众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分为七种:
1、警告
国家对行政违法者的谴责和训诫,是国家对违法行为的正式否定评价行为。从国家的角度看,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意志的正式表达,对对方会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于被处罚的人,警示的制裁效果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和不良的社会舆论环境。实行警告处分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了解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它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额的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的一种处分方式。适用于各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财产,是行政机关通过非法途径和方法,将行政违法者所拥有的财产收归国有的一种处罚手段;没收违法财产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非法占有的财产、物品进行国有化的一种处分方式。4。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机关临时或者永久撤销国家允许犯罪人享有一定权利或者从事一定活动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者在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规定:一是在适用机关,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执行;二是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自然人,不适用于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公民,孕妇或者用母乳喂养自己一岁以下婴儿的孕妇,不适合同时在中国境内从事法人和其他组织工作。(3)在适用时间上,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判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除《上市办法》规定的上述行政处罚外,法律、行政法规新增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服兵役、驱逐出境、注销注册商标等,取消城镇户籍等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