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
一、全险撞人没钱垫付怎么办
(一)全险撞人了,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肇事人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1)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2)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二)
二、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担责
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担责。
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主要有下列情况:
1、驾驶员行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出现了交通事故,并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需要赔偿受害者,但是驾驶员无能力赔偿,那么赔偿受害者的费用需要由驾驶员的单位或者是车辆所有人先行进行垫付;
2、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为单位所有,驾驶员是属于司机等职务,在工作或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所在单位的指示或者是委派的,在履行其驾驶员的职责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单位或所有人需要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3、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为承包户,个体户,个人合伙或是私营企业主,而驾驶员只是从事运输工作,在发生交通之后,需要由雇主或者是车主来承担事故的赔偿。
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是属于租赁期间或者是承包期间。在这期间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这是因为租赁和承包是属于经营模式,虽然车辆的所有人没有发生改变,但是驾驶员在经营车辆的过程中,也是属于受益人。承租人, 承包人在没有取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车辆租给当事人,而当事人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车主,承包人,第三人需要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
车主委托当事人进行购车,在购买好车辆回程的过程中,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驾驶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在机动车发现问题之后,把车辆委托给车辆维修中心维修,而在维修的过程中,修理工为了测试机动车的性能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修理厂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被车追尾了怎么索赔
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损失的维修费用票据向对方索赔,先准备好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保险单等相关的资料,然后交给4S店的专业保险人员。然后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由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先行垫付双方车的损失费用,然后再准备齐全手续找保险公司报销。除了可以向对方索要车辆维修费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误工费和交通费这三个费用。
(1)误工费:如果是在上下班的时候发生的追尾,那么必然会影响上班,甚至是为了处理事故请假,而导致被扣工资的情况。
(2)车辆折旧费: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主再以二手车的身份卖出去,那么在价格上就会受到影响。虽然追尾对于车辆来说,并不会有很严重的影响,但是对于二手车来说,价格却是要比市场上的少很多。
(3)交通费:当车辆出现追尾,必然需要进行维修,而在车辆维修的这段时间,车主就无法驾驶自己的车辆出行,只能选择其他的交通工具,如打车、搭地铁,那么这些费用也可以找对方索赔。
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损失的维修费用票据向对方索赔,先准备好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保险单等相关的资料,然后交给4S店的专业保险人员。然后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由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先行垫付双方车的损失费用,然后再准备齐全手续找保险公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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