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建行分立方案做出了重大调整。昨天,来自建设银行方面的可靠消息称,建设银行原本拟定分拆为建行集团和建行股份公司的方案,而现在建银投资公司将取代建行集团,但仅仅是更名而已。据透露,建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的时间确定在下周,建银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建行股份公司股份。此外,为充分行使董事会职能,银行高管在董事会的席位只占到1/3。
变化意在兑现承诺
6月10日,建行发布分立公告称,建行将以分立的形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后的集团公司,仍为国家全资拥有的金融企业法人。但中金公司建行项目组负责人昨天证实,中国建设银行将分立为“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建银投资取代建行集团拥有建行股份的股权。但“仅仅是改名而已,它的性质不变”。
该人士介绍,分立后的建银投资有限公司将主要从事银行的资产管理工作,拥有建行集团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成为继汇金公司之外股份公司的另一家股东。此次更名的主要意图是为将原建行内部的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完全分开,从而实现建行此前的公告承诺:新设立的投资公司将负责包括投行业务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股份公司则专门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这种分立可避免投资公司与股份公司因业务交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据介绍,中国建设银行持股43.35%的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将归属建银投资公司,因为它属于投资银行业务。但银行旗下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将划归建行股份公司,因为它属于商业银行业务,也符合原来公告中提出的分立原则。
“其实,这种分拆思路已经跟中行的整体上市没多大区别。”该人士坦言。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这种思路,建行股份上市之后,如果建银投资觉得持有建行股份对自己的核心业务———资产管理没有什么帮助,是可以减持建行股份的。
高管仅占董事会1/3
分立后的建行股份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据建行内部人士介绍,为充分行使建行股份的董事会职能,现有建行高管中预计只有4到5人进入董事会,同时建行股份最大股东汇金公司将派驻6到7人进入董事会。建行股份还将聘用包括花旗、摩根等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高管出任董事。此前,这两家投资机构的相关人员参与了建行分立的全过程。该人士表示,建行的这种董事会结构基本符合现代商业银行标准,制衡机制可有效避免权力的集中化。
据介绍,原建行行长张恩照将担任建行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此前业界盛传的中信集团第三把手常振明将出任建行行长的消息也得以证实。
此外,分立后的建行股份将强化监事会的地位。目前的建行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对建行的资产质量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而分立后的监事会将成为银行内部一个日常性监管机构。
建行股份确定发起人
参与具体实施建行上市工作的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建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已经确定,包括建行在内的共有五家: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建行、国家电网、宝钢以及长江电力。和中央汇金独家发起中行股份公司不同的是,建行的发起股东有5家,除了意料之中的中央汇金公司之外,还有国家电网、宝钢以及长江电力。不过,中央汇金公司仍然占绝对控股地位,所持有的股份将在9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建行的这几家发起人都是在国内各个重要领域的特大型企业。中央
汇金投资是以向建行和中行注资的450亿美元为资本成立的国家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目前已经100%控股中行股份。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由三峡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等五家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5.3亿元,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另外,国家电网公司和宝钢分别是我国特大型电网资产经营与钢铁联合企业。
日前,长江电力已经通过公告的形式发布了相关信息。长江电力称,该公司将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人民币20亿元参股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和宝钢投资额为多少,目前尚不清楚。
明年二季度赴美上市
与中行相比,建行的股改及上市步伐总是要快半拍。今年6月,建行就贴出了分立公告,这一步骤要快于中行。同时,建行方面也早已将花旗和摩根选定为自己的战略投资者,而中行目前仍在寻找自己的合作伙伴。业内人士认为,在早早完成股改及选定战略投资者两项任务之后,建行面临的下一项工作就是上市。
考虑到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幻莫测,建行方面一直没有对外公布上市的时间表。但有消息称,建行目前大致定于明年二季度到美国上市。之前,建行股份公司将通过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形式融资60亿美元,进一步充实核心资本。
有分析人士推测,建行之所以选择在明年上市主要是因为,受中国人寿事件影响,近日美国监管机构对中国金融机构上市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建行方面将上市计划推迟。
由于此前采取一连串不良资产的处置措施,截至今年8月份,建行的资本充足率已超过8%,不良率也降到6%以下。这两项指标均已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银行上市标准。接近国际银行业的较好水平。建行人士同时表示,建行目前采用的会计审计标准均达到国际标准,因此不必为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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