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通过摇号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司法鉴定的时机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
1.司法鉴定并非法院或鉴定机构单方面决定,而是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
2.只要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并按照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依法委托摇号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的时间节点并非固定,而是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和当事人的申请来确定。
二、司法鉴定申请与受理流程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的规定,司法鉴定的申请与受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以及在诉讼案件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鉴定实施: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指定或同意由特定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进行初次鉴定。
三、司法鉴定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司法鉴定的具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审查:鉴定机构在受理委托后,会首先对送鉴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制定鉴定方案: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鉴定人会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明确鉴定方法、使用的标准和技术手段等。
3.实施鉴定:鉴定人按照鉴定方案进行鉴定活动,包括实验、检测、分析等,以获取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4.出具鉴定意见:在完成鉴定活动后,鉴定人会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意见,并附上必要的鉴定材料和说明。
5.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如果鉴定过程中发现新的相关材料或原鉴定有遗漏或错误,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
全文7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