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补办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社会保障卡补办费用为25元。(按规定,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首次制卡20元,二次制卡为25元。)
二、社保卡遗失怎样挂失
(一)、依据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二)、办法
社会保障卡挂失分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电话挂失由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直接受理,挂失电话为:。
书面挂失办法如下:
1、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挂失人凭本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凭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被代理挂失人的身份证),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2、书面挂失时,挂失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一)。
3、服务中心受理书面挂失后在4小时内,挂失的卡被冻结。书面挂失满30天后,挂失的卡将被自动注销。
(三)、操作要求
1、挂失人或其代理人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中一联返回挂失人。
工作人员应告知挂失人及时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2、工作人员通过机网络,向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发送挂失申请信息。如遇设备异常或挂失申请失败,应按《网点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三、社保卡补办的流程
第一步: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社会保障卡的首次发放为免费发放。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补换社会保障卡的,适当收取工本费。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省统一标准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各合作商业银行收费之前须向物价部门报备,在银行网点进行公示,给补换卡人开具相应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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