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50条等规定,劳动者有权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文件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拒绝纠正原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矿山以你工作不到十年为借口,拒绝转移文件,可以向劳动部门报告请求处理。
社保转移办理材料
转出: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无锡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
3、社会保障卡(市民卡)。
异地转入: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转移用)、《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户口簿;
4、如委托单位办理请携带单位公章。
社保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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