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有退货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一、价格欺诈,批发市场不给退货怎么办
首先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三包规定的商品有违约行为怎么办
现在纳入三包规定的商品越来越多,尤其是日常用品大都纳入了三包规定,但是还有一些商品并没有纳入三包规定,可是这些商品也有消费者消费,也会产生一些纠纷,那么这些没有没有列入三包规定的商品怎么实行三包?
国家没有将这些商品列入《三包规定》目录,并不意味着这些商品就没有三包责任。
《三包规定》第四条规定:“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对国家未制定三包规定的商品,如经营者有承诺的,按经营者承诺执行;经营者无承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产品质量法》和《消法》对所有商品都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的情况。这些规定对所有商品都适用。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消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两次修理并非必须同一部位)
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符合以上规定的商品,消费者都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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