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对投票通过比例有特殊规定,因此是普通决议。
一、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如下
1、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增资需要股东会吗
公司增资需要股东会。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决议的不同,股东会决议可以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由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三、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吗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的资金来源是股东投资的。所以凡是公司的重大决策,以及变更法人需要股东的投票,但是在变更时,需要股东在场。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都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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