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没有告知租户,导致租户死亡,这种情况将由房东承担相应责任。据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之前,房东需要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确保租户安全。
(2)租户违规使用出租房中的某些设备,造成自己身亡的,则由租户自行承担责任。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列明出租房中的某些设备不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而租户却不听劝阻,私下使用该设备,造成人身安全损失的,由租户自行承担责任。
(3)还有一种情况,是需要房东和租户共同承担责任的。如一些老房子,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租户没有及时告知房东存在的危险,而房东也没有及时修缮,造成租户死亡情况,则应该由房东和租户共同承担责任。
出租房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一)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监督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同时,承租人、管理使用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内严禁实施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例如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内使用液化石油气;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等。
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各自需要注意的地方。当然各自的身份不一样,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也就会导致实际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明确对租房合同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即最高不能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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