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处理死亡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保险赔偿流程: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
2.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领取赔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期限根据具体的处理手续和阶段有所不同,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可以调解的,其调解期限为三十日,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导致伤残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导致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调解期满,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
三、交通事故赔偿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对方不签字可以协商,由责任人根据其责任进行赔偿,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平等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n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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