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鲁证会审字第01075号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1992年12月31日止)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我们的报告是在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的。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系根据贵公司1992年1月15日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经泰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泰经改发[1992]第008号文批准,于1992年4月按10:3的比例以每股240元价格向股东配售股票29425.2股(公司股票拆细前),共计募集资金706.2万元,配股资金至1992年4月30日止全部到位,并经泰安市审计事务所验证出具(92)泰审事验字第28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决议和泰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购置润滑油分装生产线,以扩大润滑油的生产能力。截至1992年8月31日止,新增生产线已投入使用。现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投入时间
润滑油分装机及配件599.7592年7月30日
运费及调试费79.3092年7月30日
合计679.05
上述项目投入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差额3.61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该项目为公司增加销售收入357万元,增加利润77万元。
经审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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