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错了导致住不了的责任承担主体应视具体情况判断。
主要看登记机关和被错误登记的人有没有过错,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一般房产登记费用谁来承担
房产登记费用有申请人承担,商品房登记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税费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由当地财政局收取),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由当地的税务局收取,收取金额为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三)规费
1、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是由当地房管所收取,各地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是100平方米以下收90元,大于100平方米的每100平方米加10元。
3、《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可以详询当地国土管理局。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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