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五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明确规定,若出借款项之条款违背了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设定的义务性规范,或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抑或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有意合谋,意图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此类债权债务协议便会被视为无效。

当司法程序启动时,若法院发现存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关系,则将有权利判定该类借据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