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
3、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4、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6、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干部;
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8、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
执行董事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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