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所有权属于股东。最重要的事项,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公司由资方管理。在股东会和管理层之间,股东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称为董事,监事会成员称为监事。董事、监事可以不是公司的职工,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工,董事会负责选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监事一般由股东会任免,有的也由职工代表担任。总之,董事、监事是公司股东之下、管理层之上的经理人员,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2)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亏损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方案,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法律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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