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一般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既然是共同财产,不管是财产交给男方还是女方一个人保管的,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就可以一个人全权处理了,夫妻之间的很多事情都要相互尊重,像是妻子要借钱给本人的亲朋好友,是应该咨询并尊重丈夫的意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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