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协商处理。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意愿自主决定财产所有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男女双方按照自治原则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离婚时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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