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后悔,做了这么件糊涂事!8月31日上午,在南充市拘留所内,身穿黄色号服的张强(化名)满脸懊悔。两天前的8月29日夜晚,张强携带汽油搭乘公交车被发现,一度被警方列为刑事案件,投入大量警力予以侦办。8月30日,张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发暴徒在公交车上洒汽油
8月30日上午,南充市公交车上的车载GPS上,一条通知引起人们的关注:务必关注可疑人员携带三危物品上车,昨晚有人在1425#车故意放汽油纵火未遂。
随后,在南充当地多家论坛上,有人据此发帖:8月29日晚间,一辆开行在南充吉陵、顺庆、高坪三城区的14路公交车,行至高坪城区时,乘客和司机发现车上有人将汽油洒在车内。司机遂停车检查,同时打开车门通知乘客撤离。洒汽油者趁乱逃脱,警方正介入调查。网民们在回应中,纷纷谴责暴徒并表扬司机,同时敦请公安机关迅速破案,让市民能放心出行、安全出行。
现场目击者告诉媒体:在接到司机报案后,南充市公安局派出一名副局长,带领市局相关部门及高坪、嘉陵分局的警力赶赴现场侦办。一共出动近40名警察,从接警开始到抓获嫌疑人,16个小时内所有参战警力几乎无人合眼。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交大队教导员贾小波介绍,当时给警方的第一印象是,兹事体大!务必高度重视,强力行动,快速破案。
经过公交车上出现汽油渍
8月31日上午,在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交大队办公室内,媒体查看了事发当天1425号公交车的监控视频。
19时36分:在嘉陵城区火花路,一名身穿体恤、短裤的中年男子上车。他手中捏着一把黑色雨伞,一只白色塑料袋子。
20时03分:高坪城区XX路,一名女乘客喊有汽油味!司机扭头,停车;体恤男低头用手捣鼓塑料袋,并搭话说我的裤上沾了汽油;司机打开车门,体恤男在乘客的责备声中下车;司机拿出纸巾,有乘客在接过去擦拭地板。
在下车乘客的座位下方,有两块巴掌大小的汽油渍。当天驾驶1425号公交车的孙姓司机回忆,我抬头看过去,那名乘客正拿着雨伞和塑料袋,不紧不慢地离开;考虑到已经没有危险,我将车开到前方终点站,并打电话报警。
真相工人偷油回家修自行车
8月30日中午,正在家中吃午饭的体恤男张强,听到有人敲门。紧接着,一群警察出现在他的面前。通过大约16个小时的不间断工作,我们找到了他。贾小波说。
到案后,张强交代了他携带汽油搭乘公交车的经过:
今年43岁的张强,家住高坪城区,是嘉陵城区一印刷厂的工人。因为工作需要,他每天上班的工作台上,都摆放有汽油。这段时间,他的自行车飞轮内簧卡死,送修时师傅说需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8月29日下班前,我就用一只装洗手液的小瓶子,倒了大约2两(100克)汽油。倒油我没告诉任何人,考虑要搭公交车,我将瓶盖拧得紧紧的,还用一只塑料袋裹好。张强说。
1425号公交车开到高坪城区XX路时,一直在车内观看车载电视的张强突然发现,汽油浸了出来。我马上埋头清理,还做了向窗外打探的动作,想的是把这个东西丢出去,但车窗锁死了打不开。张强说,这时候同车的乘客闻到汽油味开始喊叫,司机立即停车查找,我很尴尬,顺口回答是我裤子上沾了汽油。当车门打开后,我马上下车离开。回家后,我用汽油清洗了自行车飞轮,还去专业市场买了配件。
贾小波介绍,警方核实,张强的上述交代没说假话。
处理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
警方办案人员介绍,在弄清事发经过之后,本案性质发生变化,由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经查,张强老实本分,其本人及家人均政历清白,从无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作奸犯科的动机和背景。
警方人士介绍,张强到案后一直表示悔意,主动交代所有问题,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罚。鉴于此,公安机关最后作出裁定: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张强被处行政拘留5日。
今日中午,在南充市拘留所,坐立不安的张强说:知道携带汽油之类的危险品搭乘公交车是违法的,但一时糊涂作了件蠢事。我自愿接受处罚,希望广大市民以我为戒,绝不要心存侥幸非法携带危险物品。
南充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有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危险物品乘坐公交车。对于携带危险物品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运营服务。
警方人士指出:为确保出行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杜绝易燃易爆品上车,易燃易爆物品是指汽油、柴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气体、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均已违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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