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能到公证处公证吗
时间:2023-04-03 13:40:10 3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款合同能到公证处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事项。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一、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期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还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还款期限。无论怎么约定,这个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约定还款期限的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其出借人必须向借款人主张要求借款人还款,否则有可能经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当然,向借款人主张方式不限于诉讼。可以是打电话。发微信,或者要求对方先支付部分利息等等,只要能证明主张过权利就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是用一般的三年的诉讼时效,而是用最长的20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只要在20年之内向对方也就借款人主张过权利,就不会经过诉讼时效的。

二、借款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借款合同的变更是指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借款合同的解除是指借款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关系。

借款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2、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3、借款人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4、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

5、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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