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被逮后流程
(一)如果是刑事拘留,此后经过下列程序:
1、在刑事拘留的次日起37天之内,予以取保候审或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2、未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的,在1年内出具最终结论;批准逮捕的,进入后续侦查期间,一般2个月;
3、逮捕的在后续侦查结束后,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限1个半月;但是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审查起诉结束,不追究的予以取保候审;追究的移送法院审判,法院审判期限在2—3个月之间,但是不包括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法院的审判期限。
二、逮捕以后还可以取保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65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能申请取保候审。
三、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的机关是哪个
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的是检察院或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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