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
亲戚的妻子去世了,她以前的丈夫在他们婚姻存续时领养一个孩子。后来她和前夫离婚后再婚,她生前没有生育能力,再婚后也没有小孩。最近她去世了,请问他以前那个丈夫领来的孩子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吗?她离婚并再婚15年了,并且她没有工作,一直都是她再婚的丈夫一人工作养她。她并不承认孩子的抱养(她怀疑是她前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并且她一直都不认那个孩子是抱养的。
合法收养且没有解除的话,养子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因为她和她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收养的孩子,那么是他们共同收养的,只要没有解除从理论上是有权利继承的。
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民法典》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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