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
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医疗事故罪是怎么构成的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事故一般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
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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