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买卖房屋协议
时间:2021-11-16 17:06:36 4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三方买卖房屋协议

合同三方当事人:

卖方:〔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

联系地址:

买方:〔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

联系地址:

经纪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卖方和买方分别独家委托经纪方买卖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为〔现房〕,地址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卖方持有〔房地产证〕号码为:。该物业现时的产权情况〔是〕在按揭中,在银行按揭。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并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第四条:买方应按时将楼价款交付给卖方,并按附件中的付款方式支付楼价款。

第五条:是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按房地产交易所规定以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其他:〕方式交付。

第六条: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七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获该物业。

第八条:卖方应在交易过户完成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瓜葛、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

第九条:基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定本合同,提供了中介服务,卖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仟佰拾元整(¥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仟佰拾元整(¥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卖方或买方逾期交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用的,按日向经纪方交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仟分之一的滞纳金直至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能以本合同条款买入或卖出该物业,则违约一方须支付经纪方总成交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予卖方,则卖方须在确定不能出售物的即日退还买方已付楼价款并双陪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给买方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楼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买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双陪返还定金,退还买方已付楼价款。

第十三条:买方在交付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买入该物业,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售予他人。

第十四条:如买方支付楼价款时不按照附件约定的付款方式交付,即视为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卖方不解除合同,买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楼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售予他人。

第十五条:由于一方违约,另外两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以独立仲裁员按简易仲裁程序予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三方约定其他事项:

1、售价包含该物业内现有之水、电设备以及现有装修设备等一切卖方已缴付之房屋固有设施之费用。

2、知悉该买卖物业产权为银行抵押欠债物。

3、由于法院原因未能出具裁定书,则买卖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卖方须即时无息退回订金给买方。

4、出具裁定书落名后,如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回,买卖权归回银行所有。

5、买方必须公证委托卖方购入该物业,并在公证委托书上声明卖方在买方确定违约挞定后能将以上物业转让他人。

备注: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经纪方(签章):经纪方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示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出卖人)

委托人乙(买受人)

居间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5年5月日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原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原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原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全文4.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三方买卖房屋协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三方买卖房屋协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