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商业保险豁免权有什么用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如果是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是可以理赔的,如果是想用豁免功能的话估计不行,因为豁免功能豁免的是投保人,而投保人又有先天性疾病,这样的话最好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了解清楚,免得以后理赔麻烦.
豁免有两种:
一种是针对投保人豁免。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有什么事发生,孩子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另一种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例如:在交费期,被人身体发生状况,可豁免未交完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险,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险种都可以附加保险豁免条款,甚至有的保险本身就拥有保险豁免功能,无须再单独附加。
案例演示:
2007年3月,王女士的丈夫付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险,被保险人是王女士,投保人则是付先生。投保时,付先生为保单附加了一份保险豁免条款。2009年,付先生不幸遭遇车祸,头部严重受伤。在开颅手术后,付先生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日常生活无法自理。
由于付先生在投保后并未告知王女士保单附加有保险豁免条款,因此,在他遭遇车祸后,王女士一直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尽管家庭经济出现困难,但保障意识很强的王女士仍然在此后持续缴纳了两年保险。近日,王女士偶然发现丈夫为自己购买的保险可以申请保险豁免,于是向**人寿报案,理赔服务人员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客户家中调查情况。
在确认付先生的现状符合条件后,**人寿及时做出保险豁免决定。这意味着,王女士的保单,从2009年付先生丧失行为能力后,就不需要再缴纳任何费用了,而保障仍然有效,直至保险合同终止。在豁免此后15年保险费的同时,**人寿将事故发生后王女士所缴纳的两年保险也退还给了她。
保险专家提醒:
保险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险,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险种都可以附加保险豁免条款,甚至有的保险本身就拥有保险豁免功能,无须再单独附加。但不同公司、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险豁免条件的设定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而且,针对成人给儿童投保、成人间互相投保等不同情况,保险豁免的限定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消费者在实际购买时还需仔细阅读相关条款。
此外,投保人最好让家人知道自己购买过保险豁免条款,并且能够定期清理自己的投保单,以明确自身的保险权益,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家人就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降低风险损失的同时,让家人继续拥有保障。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