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一般情况是不需要物业盖章的,这种可能是你当地小区物业或者业主有要求,有的物管规范的会要求租户物管备案,便于流动人口管理,租房合同是甲乙双方签字就生效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下:双方当事人就租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租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呢?
1、租房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2、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3、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但现在各地政府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三、出租房没交物业费交给房主后房东有责任吗
在租户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下,房东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房屋所有人是业主,业主将房屋出租即为房东,总之是就是那位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无论房屋的使用人是谁,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乙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物业费。一是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二是乙方尽自己应该尽的法定义务,与第三人(租客)无关。即使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了租客,房东这种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也不会因此而灭失。当租客拒交物业费时,物管不会向租客催缴物业费,而是回直接向业主催缴,因为租客并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协议》。在房屋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甲方)只能向房东(乙方)主张收缴物业费的权利,这种催费行为合理合法,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租客没有按照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期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房东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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