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义谈及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时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谈及公务员工资调整问题,胡*义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胡*义强调:“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此外,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对此,胡*义回应称,在这次的《国务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有几个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建立职业年金。这是从两个角度考虑的,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胡*义指出,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应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就制度而言这是起步。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次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这样就把职业年金的设计引入到改革内容中。
胡*义表示,说到职业年金的供款渠道,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没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这个制度,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胡*义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都是一些积极的信号。当然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显然是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才能够更早更快的为企业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经济实力差的可能没法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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