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同点如下: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都是一种证据;二者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有:(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二、发生医疗事故要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方法有:一、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二、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三、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三、医疗纠纷鉴定可能被中止的情况有几种
医疗纠纷鉴定可能被中止的情况有: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可能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停下来;
(二)如果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
(三)如果医疗事故申请人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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