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江宁区异地身份证遗失补办身份证要带啥?
1、申请人交验居住证;
2、申请人未持有居住证的,应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同时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信息;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学生证(经教育部门注册)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外地人在南京补办身份证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外地人在南京补办身份证办理费用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20元/张。(江苏省自2015年11月1日起,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证20元)。
四、身份证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TheidentitycardofthepeoplesRepblicofChina)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2015年11月12日,中国公安部发布《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确定从2016年7月起,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可异地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2017年7月将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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