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要承担违约金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承担违约金。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2.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3.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三、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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