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死亡 借款
时间:2023-03-15 06:30:12 4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债权人死亡,债务是不会消失的,债权将会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首先可以行使继承权继承他的债权,然后继承人向债务人行使清偿权让他还款。但是继承人应该注意的是要遵守原借贷合同的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讲清事实、有充分的证据。

一、人死了没有欠条法院如何判

人死了没有欠条的法院如何判要根据情况确定,具体情况确定:

一、如果是债权人死亡,则债权人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继承人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则法院会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

二、如果是债务人死亡的,则债权人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则法院会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法院会判决其继承人按照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二、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

(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

1、关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由此可知,父母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还规定:“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也就是说,债权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有抚养关系但无法律上父母之名的其他人不能获得债权的继承权。

(二)债权人父母不能主张债权的情形

1、并非具有父母的身份就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事实上作为父母也有失去继承债权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也就是说,继承人为以上法律禁止的行为的时候,就丧失继承权,不能获得债权。

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伪造或者销毁遗嘱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父债子还法律依据是什么

只要父母健在,孩子就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也不需要孩子偿还。但是,如果父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作为代理人的子女,父母的债务用于家庭支出的,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死者生前的债务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否则死者的债务消失。债权债务是相对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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