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状应当写明原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所。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工作单位、授权范围以及与原告的关系。主要陈述夫妻财产状况和分割财产诉讼要求。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中律师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6、律师不得向法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案件都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在青岛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律师事务所可以结合其他因素自行规定收费比例。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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