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诺言的变更与取消处理方案:首先,在承诺送达至另一方当事人之前,履行契约的人仍具备撤销承诺的权利;其次,对于不能轻易撤回的承诺事项,如若出现反悔的情况,建议双方当事人在友好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求助,或是依据先前达成的协议解除因该承诺生效而产生的合同关系;最后,倘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那么除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之外,作出承诺后再违背诺言且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恐怕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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